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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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3-26    作者:办公室 冯晶玲

3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海荣率领法工委、城环资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座谈会上,陆良县交警大队汇报了相关工作,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发言,提出了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高海荣对陆良县交警大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高海荣要求,要加大宣传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广泛利用新媒体,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等活动,重点开展好学生和驾驶员群体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宣传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不断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文明交通光荣的价值观,培育文明出行的习惯养成,引导每个交通行为人文明守法出行。要进一步完善路网延伸,加强县乡交通衔接,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建立健全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综合交通体系,逐步完善停车场、城市盲道、公路护栏等设施配套,逐步提升服务质量,及时组织修复道路水毁、坍塌、坑漕、隆起等损毁和沿线山体、危桥险段的排险、加固,切实消除通行障碍和安全隐患,加大科技运用,推广、使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及时发布路况、科学引导车流,不断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要及时更新标志、标线等交通信号,严厉整治占道经营等行为,彻底清理道路沿线违规广告、妨碍视距建筑和僵尸车辆,坚持严管重罚,加强对驾校考证、校车安全、客运市场、车检保险的规范管理,坚决查禁酒后驾车、无序行车、横穿马路、超速超载、违规停车、不按指示标线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及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随后,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陆良县车管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贯彻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