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0年第三次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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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0年第三次集中学习

发布日期:2020-06-30    作者:办公室 冯晶玲

6月28日,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骆德刚主持开展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三次集中学习活动。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星鈜、陈晓竹、高海荣、朱国生参加集中学习。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领学《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围绕学习主题作中心发言和交流发言。

骆德刚指出,这次全国两会是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政府工作报告确立的目标任务上来,融会贯通把握精神实质,认真谋划和推动好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努力把人大机关建成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骆德刚要求,要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推动民法典在陆良全面有效实施,要深入贯彻好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要求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转化为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督促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普法活动,引导群众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严格执法,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要结合民法典的实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六稳”“六保”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民生福祉;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民法典的遵守和执行。要采取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项调研等多种形式,监督“一府一委两院”认真执行民法典;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撤销和纠正与民法典的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保证民法典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骆德刚强调,传达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期间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大会对今后一个阶段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战略定力,运用正确策略,切实扛起责任使命,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过硬成果书写新时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县人大各专委,县纪委县监委驻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干部,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集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