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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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察

发布日期:2020-08-28    作者:办公室 冯晶玲

8月24日,陆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河长制副总督察骆德刚深入有关乡镇开展河长制工作专项督察。

骆德刚在县水务局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督察了西河综合治理及保洁管护情况、护东河污水收集治理情况及河道保洁情况、板桥小西河清淤保洁情况及清四乱整治情况、响水坝水库汛期度汛值班情况及水库管理情况。在详细了解工作落实、河流防污治污等情况,并对督察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给予指出。

骆德刚要求,要进一步压实河长责任,做到守河担责、护河尽责,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推进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强化问题整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抓好河长制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的长效化管护机制,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响水坝水库所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灾情,实时掌握汛情变化,及时汇报有关情况,确保科学调度、快速响应、有效应对;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和汛期值班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