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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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0-09-30    作者:办公室 冯晶玲

    9月27日,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星鈜、陈晓竹、高海荣、朱国生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乔陆,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依次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不动产权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不动产权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执法检查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分组审议后,会议举行了联组会议。

会议还通过电子投票的形式表决通过了《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骆德刚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人大意识,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提高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要进一步总结意见建议办理的经验,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交办、承办、督办及协调、调度工作机制,创新办理方式方法,强化办理措施,加大办理力度,增强办理质效,促进办理工作进一步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努力做到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要紧盯还在继续办理的意见建议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抓好代表意见建议的提出质量,组织代表及早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给代表出题目,引导代表提出切合中心、符合民意、利于解决的高质量的意见建议。要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提高其规范性文件备案责任意识,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应备必报。要认真做好审查、研究、处理、反馈工作,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提高审查的规范化、专业化,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可行。要健全报送接收、审查反馈、督察问责等工作机制,解决好有件不报备、审查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不断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努力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