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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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20-11-27    作者:办公室 冯晶玲

11月25日,在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市委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陈铭军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了专题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讲座中,陈铭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制定历程、整体结构及其和相关民事法律法规之间的联系等内容,为与会人员作了一场生动而精彩的专题讲座和深刻的普法教育。

陈铭军通过解释条文、讲解实际案例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中国特色和人民特色作了精彩阐述,重点诠释了物权、人格权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