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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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1-01-11    作者:办公室 冯晶玲

1月8日,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星鈜、陈晓竹、高海荣、朱国生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乔陆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陆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执行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召开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关于《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草案)》;关于《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关于《陆良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审议稿)》;关于补选部分出缺的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议案。听取并审议相关人事事项。

随后,各组召集人按照审议议题,认真进行分组审议。

会议以电子投票方式,表决通过《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草案)》;《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陆良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审议稿)》;《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部分出缺的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陆良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出缺的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及相关人事事项。

在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骆德刚要求,“十四五”规划编制是全县人民高度关注的一件大事,编制好“十四五”规划事关陆良今后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各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建言献策,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高质量的规划。要认真梳理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作,同时,要认真梳理总结2020年工作,按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好2021年人大代表工作、人大常委会工作。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在即,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根据职责和分工,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将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细做实,扎实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依法有序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