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3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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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3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1-03-29    作者:办公室 冯晶玲

326日,陆良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3次主任会议。

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主持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星鈜高海荣、朱国生、罗苑梅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听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听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评议整改落实调研情况汇报听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评议整改落实调研情况汇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接管陆良北控水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汇报听取补选县第十七届县人大代表事项以及人事事项汇报听取《中共陆良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讨论稿汇报听取2020年无固定收入县乡人大代表补助经费及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发放建议听取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时间及会议议程建议汇报,讨论决定是否将其相关议案及说明提交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骆德刚指出,开展执法检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手段,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法律责任上肩,带动和促进全、全社会增强“爱护青山绿水,呵护共同家园”的意识。要通过执法检查和政府积极的整改,努力解决问题、改进不足、补齐短板,把森林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要绕县委整治“推拖绕”作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各项提交常委会的报告要广泛听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高报告质量提交第常委会会议审议。

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县纪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组长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