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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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动员会

发布日期:2021-08-26    作者:办公室 冯晶玲

陆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于8月9日组织召开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动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星鈜、罗苑梅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陆良县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会议精神。

骆德刚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县人大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做到县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将创建示范单位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创新举措,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常委会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不断提升机关自身建设;要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突出工作重点,把握时间节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抓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结合实际突出创建特色,模范引领推动共创共建;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委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创建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创建方案的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落实,注重正面宣传引导,挖掘典型、总结经验,积极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浓厚氛围,推动创建工作由“创建型”向“示范型”转变,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汇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