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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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1-11-23    作者:办公室 冯晶玲

10月26日,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海荣、朱国生、罗苑梅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郭建春辞去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会议以电子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郭建春辞去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骆德刚在总结讲话时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请各乡镇党委会作为第一议题,召开会议迅速学习贯彻,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位。也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六个必须”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在学习贯彻中走在前面、作出表率。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旗帜鲜明贯彻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全县高质量发展,旗帜鲜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陆良建设,旗帜鲜明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骆德刚指出,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接受郭建春辞去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是对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性、严肃性的强力维护。之后的工作中,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盯关键环节,严格把好县乡人大代表的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好“九个一律”不得提名推荐和“六条红线”要求,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综合素质高、作用发挥好、人民满意的代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