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要闻 > 正文

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1-12-29    作者:办公室 冯晶玲

12月24日,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陆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星鈜、高海荣、朱国生、罗苑梅出席会议。副县长杨健、县人民法院院长何福浩、县人民检察院院长李建忠列席会议并就相关任职议案作说明。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决议》、《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陆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陆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及相关人事事项。

会上,骆德刚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新任职人员作任职发言,并面向宪法庄严宣誓。

骆德刚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会议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筹备工作中,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要严格把关文件材料,认真对待,确保格式规范统一、内容合法准确、发送迅速及时;要全面做好各项会务工作,全面梳理各道环节和每个细节,提前谋划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全员核酸检测、会场消毒、封闭管理,确保工作处理得当,井井有条;要坚持严字当头,大力发扬严谨细致的优良作风,克服经验主义的错误思想,狠抓工作质量,保证不出差错;要根据职责分工,自觉服从领导,搞好配合,避免脱节,全力为会议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为会议的顺利召开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