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李建忠向大会作“两院”工作报告
1月15日上午,在陆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陈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忠先后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和《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陈明在作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17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跨越式发展。
2017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8295件,同比增加17551件,上升了84.6%,审执结38112件,年均结案率97.65%,同比上升3.7%;2021年受理各类案件8526件,同比下降6.04%,实现逆增长,结案率97.88%,位居全市法院第一,息诉服判率位居全市第二。五年来,法官年人均结案数自2016年的72件上升至2021年的243件,审判质效年度考核五年来稳居全市前三,诉讼服务质效考核多次位列全省法院第一,连续三年位居全市第一,执行工作质效一度位居全省第一。荣获云南省速裁工作先进集体等省市级集体荣誉8项,个人获得省市级表彰27人次,县级表彰48人次,2019年成功争创曲靖市五星级文明单位。
报告指出,202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十四五”时期及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实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一是坚持更高站位的政治建设,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坚持更高水平的平安陆良建设,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三是坚持更有力的司法改革措施,全面提升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四是坚持更高标准的司法为民举措,健全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体系。五是坚持更深入的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六是坚持更科学的队伍管理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司法铁军。县人民法院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聚正能量,迈向新征程,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忠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指出,过去五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初心,检察履职服务大局更加主动,队伍素质能力持续提升,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97人,提起公诉3441人,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228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7件。五年来,涌现出“曲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二等功”等49个先进个人,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云南省文明单位”等27项集体荣誉。
报告指出,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司法办案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强化法律监督,努力争先进位,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陆良“十四五”美好蓝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践行党的领导中彰显检察定力。二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三是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在守护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中体现检察作为。四是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主线,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诠释检察担当。五是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在锻造过硬政法铁军中提升检察形象。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直面挑战的勇气、敢于担当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勇毅前行,忠实履职,为奋力推动陆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