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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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6-06-01    作者: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5月29日,陆良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斌红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太文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苑梅、郭坤国、张国全、钱章红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兴耀,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忠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要精神。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关于全县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书面)、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运行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以电子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表决通过了《陆良县人大代表常委会关于接受赏桥有辞职的决定(草案)》。

    朱斌红向新当选的陆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健颁发了任命证书,张健进行宣誓并作了任职发言。

    会议结合委员审议意见,在联组会议上就废弃菜叶处置、国资国企改革两项工作开展专题质询。委员们依次提出问题,有关部门逐一进行答复。

    朱斌红要求,新当选同志要牢记誓言、不忘初心,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以过硬实绩回报组织信任与人民期盼。同时,依法开展工作监督、推动国家机关依法行权履职,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责,各委室要对照要点逐项梳理,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前期准备,确保如期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主动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在人大依法监督、科学监督、有效监督下履职尽责、推动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