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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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02-01

(2021年1月22日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所作的《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意见,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陆良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县委部署,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为推动陆良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