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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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02-01

(2021年1月22日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李建忠所作的《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均衡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