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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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9-07

监督索引号53032200110101000

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陆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得到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进行调整和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项,进行工作评议2次,开展执法检查4次,组织视察、调查19次,专题询问4次,圆满召开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五次会议,紧扣县委县政府2020年目标任务,深入各乡镇(街道)、华侨管理区和县直相关部门,广泛听取基层干部、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全面调研了解全县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情况,对特色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改善、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社会治理、脱贫攻坚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为县委提供决策参考。具体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对全县2020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上半年工作和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对全县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研,参与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3、“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创建情况开展视察对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助力乡村振兴情况开展调研。

4、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围绕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效能、建筑垃圾处理、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城市犬只管理、货运车辆管控、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噪音扰民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5、对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加快推进构建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形式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对陆良县客运站搬迁进行跟踪督办,北部客运站按期顺利搬迁。

6、制定《陆良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检查《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并交办来信来访事项83件,办结83件。

7、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制定《陆良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流程图》,全年共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人次,接受3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辞去职务,5名县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终止代表资格1名,依法补选市五届人大代表4名、县十七届人大代表9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超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超编15 超编主要是因为领导改非和新配备领导形成的按照县委县政府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机构配置及工作需要进行了各个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领导配备,9个内设机构配备主任和副主任职位就达18人,另外常委会正处和副处领导5人,另外处级领导改非2人,各委室工作人员(含改非的委室主任和副主任)11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主要是西部志愿者一名。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陆良县人大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98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9.94万元,占总收入的94.8%;其他收入51.02万元,占总收入的5.2%。与上年对比减少7.86万元,下降0.79%,主要原因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由去年的105.6万元减少到51万元,减少54.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99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71万元,占总支出的97.98%;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2.02%。与上年对比增加29.21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为:正常增资及工资性费用尤其是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财政保障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1.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1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为:正常增资及工资性费用尤其是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财政保障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7.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4.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97%。人均财政拨款公用经费为4.83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81万元,增长377.33%,主要原因为:每年度的项目支出并未固定,涉及人大事务项目基本是年度内完成,项目不存在联系性,2019年度项目支出为全市联席会议在陆良召开的会议补助,2020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人大工作站的工作提升经费20万元,是根据各县的人大代表工作站分布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安排一个工作站不少于0.5万元的工作补助,统一由县人大常委会划拨到各乡镇村集体经济归集户,可用于人大代表工作站标牌标识的制作和日常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9.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7%。与上年对比增加46.75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为:正常增资及工资性费用尤其是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财政保障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7%,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本年度的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8%。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全额工资、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的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4.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中有3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5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97万元,支出决算为51.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2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7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预算执行不超出预算数进行开支,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0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部门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预算执行不超出预算数进行开支,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加强管理,充分利用车辆监管平台,加大车辆的利用率从而节约成本;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我部门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1万元,占38.9%;公务接待费支出31.74万元,占6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2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年及全部人员开展各项调研、调查、视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7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日常来文来函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及本级代表视察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5万元,下降25.41%,主要原因为:2019年列支部分2018年的机关运行费用,故2019年基数较高,从而影响了2020年的机关运行经费的增减变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代会会议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大专项工作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638.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94万元,固定资产530.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9.4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5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7.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不变在建工程不变,无形资产不变其他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13.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陆良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整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编制中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县乡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经费:对选出的人民代表中无固定收入的人员履行代表职责的补助,我县人大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经费每人每月100元标准进行补助,县级代表由县级财政全部承担,乡级代表由县乡两级各承担一半补助,分别由各级乡镇纳入乡镇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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