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陆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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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陆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3-05

 202635日陆良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陆良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决定:陆良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于2026316日至19日在职技校会议大厅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陆良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陆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书面;审查和批准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陆良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陆良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陆良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陆良县2026年县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陆良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及其他事项。

会议时间如需调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