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石万云等代表辞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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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石万云等代表辞职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3-05

202635日陆良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经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接受石万云、陈红林辞去陆良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