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胡燕的提请:
决定免去:
卢 勇 陆良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钱 静 为陆良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