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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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1-30
          (2019年1月18日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代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总要求,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奋力书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