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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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1-30
          (2019年1月18日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爱所作的《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新时代陆良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促进公正执法,维护和谐稳定,为陆良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